无标题文档
您好,欢迎光临365国际娱乐网站!今天是: 简体版 | 繁体版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群导航 省厅主站 区县: 用户名: 密码:
 
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
办公电话: 0738-3239608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行业动态
新化县部署“问题地图”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作者:许湘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9-29
     928日,新化县组织召开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联席会议,就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谭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邹谊翔传达了省、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组织讨论了新化县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席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电子政务办、县文体广新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国家保密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武装部等9家单位。

赵谭华指出:1、地图直接反映国家的主权范围,具有严肃的政治性、严密的科学性和严格的法定性,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2、各单位要在本系统内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对发现“问题地图”的单位,要求立即整改到位。3、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利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机会,建立“问题地图”监管的长效机制。

此次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主要从:是否存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严重问题;是否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等严重问题以及其他不符合地图管理有关规定等三个方面进行检查。检查的地图种类包括:1、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2、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3、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4、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5、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6、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等中销售的地图),出版物中“问题地图”;7、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8、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等。

问题地图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地图市场监管机制,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国家版图尊严。

 

供稿:许湘 

        下一篇
无标题文档